1.1 走四方專業旅遊網(即https://www.usitrip.com)的所有權和經營管理權等美國聯星旅遊有限公司所有。會員一經完成走四方專業旅遊網註冊並加入銷售聯盟計劃,經走四方營銷聯盟確認後,則視為會員完全同意本契約書的全部內容及相關使用流程,成為走四方專業旅遊網的會員並使用相關合作服務。
1.2 走四方專業旅遊網是面向個人和各商業網站、具有ICP以及ICP備案等相關證明的網站推出的網路營銷服務合作計劃。各合作網站所有者或者個人申請成為聯盟會員並經過確認後,即可將走四方提供的有關服務宣傳資料及連結放到各自擁有的合作網站上,最終會員通過此宣傳資料及連結進入併購買走四方專業旅遊網的產品,我方會按約定的比例和費率共同分享因此帶來的收益。
2.1 走四方授予銷售聯盟會員一種可撤銷的、非專屬的、通用的權利,重新開發及傳播走四方所提供的用於走四方代理機構"代理區"的名稱、標口、商標、服務標記、 商業外觀以及專有技術,以便達到在此契約書期內,將銷售聯盟會員網站與走四方合作網站相連結之唯一目的。任何由銷售聯盟使用走四方合作網站的名稱、標口、商標、服務標記以及商業外觀所帶來的商業信譽僅保證走四方合作網站的利益,並不會給銷售聯盟帶來任何所有權、產權以及信譽。
2.2 會員僅可使用本計劃提供的或由走四方釋出的或在計劃範圍以內的商標、服務標記、商業外觀、廣告、內容連結、優惠券程式碼等("創作")。除上文所述之可容許的方式外,任何將此創作用於其他網站、其他郵件或其他資源,用任何方式操作或源自其他任何方式的手段使用本創作的行為都是不容許的。
作為走四方營銷聯盟的會員,會員宣告與保證:
3.1 其及授權代表可以全權訂立本契約書並完全履行其與契約書項下之義務。
3.2 其擁有的合作網站已經獲得了政府有關部門的所有許可和批准,有權進行網站的執行和經營。網站的經營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網站所進行的市場開拓、廣告宣傳及相關經營活動合法。
3.3 其自行配備上網及會員網站運營的所需裝置,自行負擔其上網和裝置維護及進行此合作的電話費、資訊費等有關費用。
3.4 其對所提交的網站具有完全的所有權、使用權、決策權等相應權利,對其所有用來合作的網站自始至終負完全責任,其將努力推廣其網站,發展網站流量,拓展最終會員,並自行負擔其運營網站、發展流量、拓展會員的相關費用。
3.5 其如實填寫走四方營銷聯盟的會員登記表,提供真實、準確、反映現狀和完整的會員資料包括個人資訊和網站資料。
3.6 其妥善儲存並迅速地更新會員資料包括個人資訊和網站資料,確保它們真實、準確、及時和完整。走四方營銷聯盟不承擔對上述資料的真實性的審查責任。如果會員所提供的會員資料失實、不準確或不完整,或走四方營銷聯盟有合理理由懷疑此會員資料失實、不準確、不及時或不完整,走四方營銷聯盟有權暫停或取消該會員作為走四方營銷聯盟的會員資格,並且因此引起的法律糾紛由會員自行承擔。
3.7 會員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走四方銷售聯盟的利益及聲譽。嚴禁會員通過不合法的手段賺取佣金,一旦發現,走四方銷售聯盟有權立即取消合作,不再支付會員帳號上尚餘的佣金,並有權追回已經支付的全部佣金,四方銷售聯盟保留進一步追索責任的權利;同時,該會員必須承擔因此給走四方帶來的所有損失。
4.1 走四方提供產品(產品在該計劃中包括旅行團、旅遊線路及提供的相關服務;產品不包括飯店預訂及機票受理服務)並支付規定的佣金以換取特定的廣告服務以促成銷售,走四方僅提供佣金,會員不得要求獲取擁金之外的其他報酬。
4.2 "有效連結"是從銷售聯盟會員站點到走四方合作網站的一個連結。它採用一個專門的URL或其他由走四方提供的URL,當此連結是顧客在進行產品買賣會話時連線到走四方合作網站的第一個連結時,即為有效連結。"會話"是指(a) 天內的一段時間,從顧客最初通過銷售聯盟會員網站與走四方合作網站相聯絡開始或此契約書失效或終止; (b)顧客在天內從不止一個會員網站與走四方合作網站相連結,那麼從顧客最初通過聯屬網路行銷網站與走四方的合作網站相連線開始到顧客通過非聯屬網路行銷網站回到走四方的合作網站或此契約書失效或終止。
4.3 連結是否有效以及佣金是否可付將由走四方自主決定,並最終對走四方與會員產生約束,產品價格將由走四方自主決定。
4.4 在銷售聯盟會員帶來銷售之前, 走四方可能會或者不會預先通知(a)任何產品的變動 (包括價格及旅遊行程)、中斷或終止,或 (b) 解除、變更、或修改任何走四方提交的產品圖示或橫幅廣告。會員同意立即執行走四方關於解除、變更或修改任何走四方提交的、用於銷售聯盟的圖示或廣告的要求。
4.5 如果客戶通過會員有效連結到走四方合作網站上購買,但其後此客戶取消了該產品,或者因未能與我們達成一致和由於信用卡詐騙而導致信用卡付款失敗,會員將無法通過該筆交易獲取佣金。如果佣金已支付,會員應同意退還已獲取的佣金。
4.6 會員不能通過自己到走四方合作網站上購買獲取擁金,解釋權歸走四方專業旅遊網站所有。
4.7推廣鏈與優惠碼佣金獲得說明
4.7.1 推廣鏈佣金:
客戶點選您的“推廣鏈”進入走四方網站的同時,其電腦Cookie中將儲存您的“推廣鏈”資訊。客戶在Cookie生成之日起30天內購買走四方產品,都會呼叫Cookie中您的“推廣鏈”資訊。訂單成功後,您將會獲得相應佣金。
備註說明:
A.如果客戶點選多個不同“推廣鏈”時,電腦中的Cookie資訊將顯示為第一個推廣者的連結,即佣金由第一個“推廣鏈”的擁有者獲得。
B.如果在Cookis生成的30天內客人主動清除Cookis,當客戶再下單時,系統將無法呼叫訂單的“推廣鏈”資訊,您也將無法獲得佣金。
4.7.2 優惠碼佣金:
當客戶在走四方網站下訂單付款時,填入您提供的“優惠碼”,您將獲得一定比例的佣金。
需特別說明的是:客戶的訂單不能帶有其他人的“推廣鏈”資訊。當客戶的訂單既帶有“推廣鏈”資訊又使用了“優惠碼”,系統將只對“推廣鏈”資訊提供者返還佣金,不對“優惠碼”提供者返還佣金。
5.1 有義務保證自身系統的正常運轉,負責後臺的開發、維護以及專區相關下載網頁的設計及維護。
5.2 提供的聯盟廣告是法律允許範圍內的廣告;
5.3 提供一定的旅遊產品和公司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一定數量的文字和圖片);
5.4 保障提供的聯盟廣告內容所述的產品的內容健康、合法、真實;
5.5 按契約書約定及時將佣金以支票和paypal形式支付給會員;
5.6 有權隨時就聯盟會員網站服務推廣情況進行檢查,包括但不限於:登入會員網站、24小時專線、會員訪問等。
6.1 會員一旦註冊成功,將得到一個密碼和帳號。會員應對帳號和密碼安全負全部責任。同時,每個會員都要對因使用會員的密碼帳戶或服務而進行的全部活動和事件負全責,因此所衍生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走四方營銷聯盟無法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6.2 會員不應將其帳號、密碼轉讓或出借予他人使用。會員若發現有任何非法使用自己的密碼和帳號或發生其他任何安全問題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況,應立即通知走四方營銷聯盟。
6.3 會員沒能保證其帳號及其密碼的安全而遭受的任何損失,走四方營銷聯盟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因黑客行為等非走四方營銷聯盟能控制和預見的因素導致帳號、密碼遭他人非法使用,走四方營銷聯盟也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6.4 會員不得盜用其他會員帳號、密碼,一旦發現,走四方營銷聯盟將凍結該會員的賬號,並協助被盜用了賬號的會員向該會員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走四方營銷聯盟將保留進一步追究該會員法律責任的權利。
7.1 走四方營銷聯盟保證不對外公開或向第三方提供會員註冊資料及會員在使用網路服務時儲存在走四方營銷聯盟的非公開內容,但下列情況除外:
(a) 事先獲得會員的明確授權;
(b) 根據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
(c) 按照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
(d) 為維護社會公眾的利益;
(e) 為維護走四方營銷聯盟的合法權益。
7.2 走四方營銷聯盟可能會與第三方合作向會員提供相關的網路服務,在此情況下,如該第三方同意承擔與走四方營銷聯盟同等的保護會員隱私的責任,則走四方營銷聯盟可將會員的註冊資料等提供給該第三方。
7.3 在不透露單個會員隱私資料的前提下,走四方營銷聯盟有權對整個會員資料庫進行分析並對會員資料庫進行商業上的利用。
如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形,走四方有權隨時中斷或終止向會員提供本協定項下的網路服務,而無需對會員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 會員向走四方提供的個人資料不真實。
-- 會員違反本協定的規則或不履行其所承擔的義務。
除此之外,會員可隨時根據需要通知走四方終止向該會員提供服務,會員服務終止後,會員使用服務的權利同時終止。自會員服務終止之時起,我方不再對該會員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此協定終止或失效後,會員須立即停止使用走四方的名稱、標口、商標、服務標記、商業外觀、專有技術及其它創作。
-- 會員提供的資訊僅代表其個人的立場與觀點,與本網站的立場和觀點無關。
-- 本網站對會員或第三方的以下損失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a) 會員提供的資訊由於不正確、不完整、不及時而導致的會員自身的損失;
(b) 會員因錯誤理解和使用、複製或傳播本網站上的內容而造成的損失、損害或會員 提供的資訊涉及侵犯他人的版權、署名權等糾紛,純屬其個人行為,與本網站無關。
(c) 會員通過本網站而獲得的連結或通過連結獲得的產品、服務或資訊內容上的缺陷 (如:內容的不完整、不及時等)與本網站概不相關,因本網站僅提供連結的管道,而 不負責對該網站或網頁的維護。
(d) 因網際網路本身的原因而引起的問題(如:網站服務導致的執行失敗、錯誤、電腦病毒或電腦的硬體問題等而導致的問題)與本網站無關。
-- 本網站上提供的資訊僅供會員參考。若會員或流覽者要使用,須進一步的調查與核實,否則引起的一切損失,本網站概不負責。
-- 本網站上的部分內容(如:圖片)來源於網際網路,因網際網路上的作品權利人身份不便確認,故可能有部分內容涉及版權問題。若經核實涉及版權問題,本網站將即時予以刪除或更正。
-- 本網站有權在本網站內使用會員在本網站上發表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圖片、遊記等)。但會員在本網站上發表的資訊若其他流覽者要轉載,需經過本網站和該會員的許可,否則視為侵權。
因會員違反本法律宣告而引發的任何一切索賠、損害等等,本網站概不負責。
10.1 雙方都需要向另一方表示,對方有權討論此契約書,並充分享有授予任何承認的執照的權利。
10.2 會員表示?(a)網站內容不(i)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權、專利、商標、商業祕密或其他專有權利,公開或保密的權利;(ii)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法規、條例或規章;(iii)含有誹謗或誹謗材料;(iv) 含有猥褻,色情或淫穢材料;(v)違反任何關於不公平競爭、反歧視或虛假廣告的法律;(vi)宣揚暴力或含仇恨的演講;或(vii)含病毒、特洛伊木馬病 毒、蠕蟲、時間炸彈,或其他類似的有害或破壞程式設計的程式;及(b)會員享有並遵守與聯邦及州法律和法規相一致的隱私政策,這是突出顯示在其網站上的。
10.3 除上述陳述,任何一方都未向另一方作出任何表述或擔保,其中包括,但不僅限於,任何關於商品的內在保證或為達某種特殊目的所採取的手段或策略。
11.1 會員違反本契約書規定,走四方網路銷售聯盟有權視情節分別給予警告、停止合作、暫停發放會員的佣金、扣罰部分或全部佣金等不同處理,造成走四方網路銷售聯盟損失的,會員還需承擔賠償責任。會員的違約行為嚴重的,走四方網路銷售聯盟保留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11.2 對於走四方網路銷售聯盟及其職員、關聯人士、授權人和代表任何一方可能須承擔的任何損失、索償、法律行動、損害、責任和開支,只要有關損失是因或基於會員違反本契約書或相關法律的索償而產生,或因會員或會員的代理或關聯人士(以參與者的身份行事)所作出的行為或疏忽而造成,會員應就此向上述人士作出賠償並使他們免受損害。若會員因違反本契約書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而給走四方網路銷售聯盟或者任何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會員應負責賠償。
11.3 如因走四方網路銷售聯盟過錯原因造成會員的損失,應給予會員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不得超過當月應當支付給會員的佣金。
11.4 會員作為參與者進行活動所造成的任何間接的、附帶的、特殊的、結果性的或懲戒性的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利潤虧損、商譽、使用服務、資料的損害或其它無形損失(即使走四方網路銷售聯盟已獲告知產生有關損害的可能性),走四方網路銷售聯盟概無須負任何責任。會員或會員的代理或關聯人士違反本契約書或相關法律,或因會員或會員的代理人或者關聯人士自身原因造成的任何損害,概與走四方網路銷售聯盟無關,由會員自行負責。
12.1 此契約書已制定並應按照加州法律理解和執行。任何因本契約書引起的糾紛均應在洛杉磯聯邦或州法院提出訴訟。如果您需要傳送正式的函件,請掛號郵至?17870 Castleton St. Suite 388, City of Industry,CA,91748
12.2 本契約書相關內容可根據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移動運營商的策略調整而進行相應調整。本契約書(以不時修訂的版本為準)構成各方就本文內容而達成的完整契約書,並取代各方之間就有關內容而在較早前達成的全部書面或口頭契約書。走四方對任何違反或未遵守本條款給予的豁免,不得視為對任何先前或其後的違反或未遵守本條款的豁免。本文所用的條款標題僅為方便起見而供參考之用,並不具備任何法律含義。
12.3 如本契約書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本契約書的其餘條款仍應有效並且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