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購契約書
請問在第一次與簽證官面試時有哪些東西是明文禁止攜帶的?
您好,感謝您對走四方旅遊網的關注和支援!
請注意以下物品不得帶入使館:
1.電池供電的裝置或電子裝置,如手機、電子記事本、電子錶、尋呼機、相機、錄音帶/錄影帶、CD、MP3、軟盤、膝上型電腦或便攜音樂播放?耳塞,耳機等相關物品(助聽器除外)
2.旅行包、雙肩揹包、公文包、手提箱、皮包、布包和拉封式資料夾等箱包 -只允許攜帶裝有相關申請檔案的小型手包、女士包或塑料袋。
3.瓶裝水之外的食品
4.密封信封或包裹
5.香菸、雪茄、火柴盒、打火機
6.剪刀、小刀或指甲刀等鋒利物品
7.任何種類的武器或爆炸性物品
8.其他由安保人員決定禁止攜帶的物品
PS:領事處不能為您保管禁止攜帶的物品,我們的面籤接待員提供全程守候服務,申請者可將物品託與面籤接待員代為保管。